北京市地震局
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简报

(第7期)

北京市地震局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2007年6月25日

北京市地震局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规定》

  6月18日,北京市地震局召开机关全体党员、事业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刘松清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吴卫民,副局长徐平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国地震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夏赞忠同志就颁布实施〈规定〉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等文件精神。之后吴卫民局长就我局进一步学习贯彻《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局每一位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规定》、中国地震局党组的《通知》和张友民同志的讲话精神,要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机关党委、纪检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全局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务必将《规定》精神和中国地震局党组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让党员干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熟悉《规定》,自觉遵守、维护《规定》。
  二要对照《规定》、自查自纠。党员干部要在认真学习《规定》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所列条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稳妥,把握原则、注重预防。要把自查自纠纳入干部作风建设、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事项、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真正使干部引以为戒。请纪检、机关党委和人事等部门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规定》的具体措施。
  三要抓住重点、加强防范。要根据地方部门的特点和北京局的实际情况,充分吸取已有案件的深刻教训,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针对性地加强制度的建设,加强用权、用钱、用人的监督。特别是重点加强对重点项目、经费支出、科技开发、招标采购、干部人事工作的防范和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各部门内部的事务公开,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设阳光机关。
  四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班子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学习《规定》,带头做到自查自纠;要精心组织安排全局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密切结合实际,务求取得实效。既不搞人人过关,也要防止出现与己无关的思想,使每一位党员干部切实受到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意识;要统筹安排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规定》纳入到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之中,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