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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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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地震局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室7个内设机构。北京地震台、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北京市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京津冀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及北京市地震局昌平地震监测中心站7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牵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3.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4.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5.负责编制北京市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8.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9.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20人,实有人数20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857.88万元,比上年增加961.79万元,增长16.3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20.36万元,比上年增加428.91万元,增长7.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7.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3.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63.62万元,比上年增加885.17万元,增长18.14%,其中:基本支出4197.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83%;项目支出1565.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34.43万元,比上年增加942.98万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应急指挥大厅升级改造及海淀台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等,导致本年决算收支数比2020年决算收支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18.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79万元,下降9.75%。其中:

“培训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79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压缩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6.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6.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77%。全部用于我局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718.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9.41万元,下降2.55%。其中:

“地震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718.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9.41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受疫情影响等多重原因未按预算执行全额支出;二是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节流开支;三是核减人员经费总额。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97.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224.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857.20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62万元,包括退休费、奖励金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0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14万元减少9.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14万元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部门公务接待费。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来我部门调研发生的接待费。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1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减少5.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减少5.2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0万元。我部门全年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库中在用车辆为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7万。因本部门具有行业特殊性,专业公务车辆需要到偏远地区台站进行地震监测,相比在城市中,需要更多的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62.20万元,比上年减少2.99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7台,185.9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我局主要用于资料邮寄产生的邮寄费和台站数据传输产生的网络信道租用费等。

8. 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解释:

205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24 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北京市地震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pdf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北京市地震局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北京市地震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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