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校)的运行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解决示范校建设工作存在的重建设轻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科普工作持续性不强、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示范校的创建与认定、示范校的复核、示范校申报材料的编写、示范校的量化考核标准、示范校自查报告的编写做出了详细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示范校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对提高中小学生的地震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的技能,提高中小学校应对地震突发灾害的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