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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 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地震局、应急办、教委、科委:

根据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京震联发〔2014〕2号)要求,各区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以

下简称“示范校”)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示范校35所,区级示范校144所,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全市示范校建设工作仍存在重建设轻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科普工作持续性不强、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为规范示范校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示范校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与认定

各区地震局要积极牵头组织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确保每个区每年至少建成1所示范校。区级示范校的认定工作由各区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认定,每年7月份之前认定一次,同时将认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市级示范校的认定工作由市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认定,每两年开展一次。认定当年8月份,组织开展市级示范校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附件2),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市级专家认定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认定。

市级示范校认定标准按照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3)执行。参与市级示范校认定的学校,其基本指标项达到60分,总计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取当年申报总数的前60%,命名为“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授予资格证明,并一次性给予10000元科普资助经费。

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复核

对已被认定的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市级示范校由市地震局组织复核考评,区级示范校由各区地震局制定各自考核办法自行考核。

市级示范校考核工作采取各区自查和市级抽查的形式,每两年开展一次(在认定次年开展)。各区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部门成立区级考核组, 7月份之前对本区的市级示范校开展自查,考核学校近两年来的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并将自查总结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4)报市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市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成立市级考核组,在各区自查工作的基础上,8月份对全市8所市级示范校进行实地抽查考核。

市级示范学校复核标准应按照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3)执行。参与复核的市级示范校,其基本指标项达到60分,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被评定为考核合格;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为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学校,将被撤销“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命名。

三、联系方式

市地震局:曹开

联系电话:82194245

市应急办:魏斌

联系电话:65191625

市教委: 卢亭

联系电话:51994976

市科委:祖宏迪

联系电话:66154519

附件 1.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2.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材料编写提纲

3.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量化考核标准

4.辖区内市级示范校自查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北京市地震局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doc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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