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震党发〔2019〕103号 2019年5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党组,各直属单位党委,局机关各内设机构: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办法》经中国地震局党组2019年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办法
为培养造就地震系统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快地震人才发展的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育培训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地震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二、教育培训指标
处级及以上干部5年内参加党校(行政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
地震系统组织的管理类主体班次应当设置党性教育课程,1个月以上的班次要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领导干部讲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20%;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
三、教育培训内容
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把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主要任务,合理布局,统筹实施理论、政策、管理、业务等培训,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干部人才队伍适应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的能力。
(一)政治理论培训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作为地震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决策部署等为重点内容,注重战略谋划和研究,通过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党建工作培训
以党章党规党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点任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级机关关于党建工作要求等为重点内容,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强化党支部书记轮训,注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通过培训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三)重点专题培训
以局党组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台的系列指导意见、行业政策文件和专项工作部署等为重点内容,注重深入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培训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四)行政管理培训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政要求,“放管服”改革,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政务、人事、财务制度等为重点内容,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五)地震业务培训
以地震专业知识,地震技术标准,地震专业技能,信息化建设,软、硬件应用等为重点内容,注重体验式教学,通过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教育培训措施
(一)党组管理干部
围绕重大理论、重要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的决策部署、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举办专题培训、研讨班;每年选派约70名党组管理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安排党组管理干部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每年举办1期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研修班;每年举办1期党组管理干部任职培训班;持续开展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培训。
(二)处级干部
根据调训计划安排处级干部参加国家级、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党校培训;每年举办1期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每年举办1期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根据需要组织处级干部专题培训班;每年安排15人参加党校学习;举办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
(三)科级及以下干部
有计划安排科级干部到相应干部培训机构培训;每年举办1期科级干部培训班;每年举办1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及时组织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岗位知识培训或专题培训;组织举办专题讲座。
(四)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有计划安排高级专家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每年联合人社部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继续做好国内外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继续加强防震减灾专业领域知识更新与技能培训;根据防震减灾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分级分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中国地震局结合事业发展需求,每年制定局本级年度培训计划,抓好计划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局属各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
五、教育培训机制
(一)建立领导干部调训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点名调训和补训机制。人事教育司负责组织调训工作,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审核把关,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的干部实行调训,对5年内未按要求参训的领导干部,及时补训。探索“错峰”调训、分段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
(二)建立培训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加强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工作的统筹;完善培训登记、反馈、跟踪管理等制度。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完善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项目质量、课程质量评估。
(三)建立培训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培训机构教学督导、评价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跟班管理机制。围绕党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任务等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将新提拔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选人用人工作检查。
六、教育培训保障
(一)强化培训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地震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培训安排。各单位组织人事机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教育培训规划贯彻落实。
(二)充分利用培训资源
充分利用防灾科技学院、中国地震局干部培训中心和省级地震教育培训部门开展管理和业务培训。充分借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培训机构资源提升培训能力。支持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鼓励退休干部返聘任教。建立和完善地震行业培训师资库,推进优秀资源共享。
(三)加强课程教材建设
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制定培训大纲,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内容覆盖领导干部培训、地震业务培训、基层台站人员培训、地震科普培训等主要业务,适应地震人才教育培训的需要。
(四)开展网络教育培训
完善中国地震局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功能布局,加强在线学习精品课程库建设,每年新增培训课程不低于400门,开发移动学习平台。严把网络培训的政治关、质量关、纪律关。完善地震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